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气化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9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