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现将《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82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