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优化和改善我市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市发展改革局和市财政局在《江门市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16版)》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江门市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江门市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docx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