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教育局:
《关于申请调整蓬江区区直幼儿园托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2号)的规定,经开展成本核算、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综合考虑蓬江区区直公办幼儿园实际和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蓬江区区直公办幼儿园托管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托管费按自愿原则收取,全日制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幼儿每天正常在园保教时间不少于8小时,工作日16:30至18:00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按如下标准收取托管费:
(1)幼儿园闭园后30分钟内免收托管费。
(2)幼儿园闭园30分钟后,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10元/天/生。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春季新学年起执行。请督促蓬江区区直各公办幼儿园在校园显眼处设立收费公示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公布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做好解释工作。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