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垂直部门驻江门有关单位,各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9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区)发改局要负责清理总结本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正式发文复印件),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垂直部门驻江门有关单位负责清理总结本部门和本系统及行业收费单位的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发布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年3月6日前报送我局(价格科)。
(联系人:梁凯华,联系电话:3098019)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