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江新联围礼东围龙泉滘水闸重建及新增电排站工程(高压配电部分)招标方案的函》(江联围函〔2018〕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鉴于第一次公开招标时投标单位不足法定人数,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同意开展江新联围礼东围龙泉滘水闸重建及新增电排站工程(高压配电部分)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第二次公开招标时,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由1805330.91元调整到2032336.57元,其他不变。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