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省委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江门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布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法规〔2017〕10号),对于涉及公用事业领域的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下放和委托管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执行,取消25项,全部下放事项16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9项,其他7项),委托管理事项19项。
二是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我局着力创新投资审批方式,在全省率先推行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试点。将现行“先审后批、先批后建”的管理模式逐步将转变为“先承诺后审批、边建边批”的新型模式,出台《江门市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投资项目承诺制,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化方案,并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市政府十五届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政府于2018年9月印发。
承诺制改革经验向全省推广。9月30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复制推广第一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粤改组发〔2018〕12号),向全省推广我市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经验做法,此次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推广复制的基层改革创新经验共12项,我市实施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的经验做法列在首位。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1+3”清单。自我市公布“1+3”清单以来,我局严格执行清单所公示的行政权力,包括权责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等,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审批,守严“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界限。7月我局进行了1+3”目录清单动态调整,并向市编办报送了《关于申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1+3”清单调整事项的函》(江发改法规函〔2018〕0799号),待市编办核对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
3.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抓好重大平台谋划、重大问题研究、重大政策争取、重大项目实施、重点改革推进和价格调控监管等工作。
4.加强市场监管。我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解决民生热点问题这一主题,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着力强化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切实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整治涉及民生和企业价费问题,充分发挥12345、12358等热线平台作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5.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组织开展新版定价目录实施工作。《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新版定价目录保留原有12大类框架体例不变,结合实际,放开了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22项,具体定价事项较2015年版定价目录减少40%。政府列管定价项目仅有12种39项,政府定价范围将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三大领域。
为保证新修订的广东省定价目录平稳、顺利实施。一是组织各市(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确保新版定价目录顺利贯彻实施。二是清理文件,做好新旧定价目录的衔接工作。对照《定价目录》,及时放开、取消一批定价项目和收费标准,清理了一批不符合《定价目录》规定的政策文件。三是依法定价,严格按照定价目录的权限办事。严格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项目、定价内容、定价范围和定价权限实施价格管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政府表率作用。一是贯彻省《2018年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起草并印发了《2018年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提出:“建立地方政府政务失信记录,完善对政府失信的惩戒和纠错机制并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考核评价。”“完善信用建设考核办法和工作机制,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并且在《江门市直机关单位2018年绩效考核方案》中,将政府部门诚信建设纳入政务诚信考核。二是构建政府政务诚信机制,我局出台了《 关于印发江门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江府〔2018〕7号),提高各级政府诚信施政、诚信作为、诚信执法能力,建立守法守信、高效清廉的公务员队伍,全面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2.强化产权保护的法治保障。与政法委共同牵头,推进全市产权保护工作。建立江门市产权保护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推进涉及政府部门的产权保护工作,建立了政府部门推进产权工作机制,出台了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有序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同时,配合政法委推进司法领域产权保护工作。加强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省反馈产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着力推进产权保护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由我局会同市法制局认真组织开展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工作。经审查,我市市直各部门现时保留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当中没有违反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无需要清理、修改或废止的相关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一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我局于1月15日编制《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切实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做到应评尽评。
2.全面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一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我市及下辖四市三区均已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并开展了工作,市人民政府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作为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相关指标得分的依据之一。二是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程序。目前市政府及所属部门已基本建立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对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三是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印发《江门市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1983年至2017年以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进行自查清理。公布《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结果的公告》,决定废止文件81件,决定调整文件3件。四是推动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转发《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时对照《实施办法》进行公平竞争的自我审查;明确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程序,有力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3.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发改局党组工作规则,坚决贯彻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不断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执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决策制度,不搞一言堂、不个人说了算;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提交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讨论和研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论证。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等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自2016年以来,我局常年聘请2名法律顾问,为本局及属下单位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今年,2名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咨询业务达24起,其中合同、协议书合法性审查18起,信访纠纷处置意见4起,行政执法投诉2起,在解决涉法问题上得到了极为专业的意见,摆脱了以往法律手段较弱的窘境,对我局依法行政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遵守执法权限,依法下放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将明码标价、价格投诉案件查处等执法事项下放属地管理,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强化行政队伍管理制度,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没有发生合同工、临时工无证上岗执法现象;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印发的《关于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并将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规范了执法行为。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强化事前、事后公示。利用办公场所公示栏、局网站及其他政府网站等方式公示各项行政执法信息,方便行政相对人和社会监督。二是深化事中公示。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等,并即时书面记录,交当事人签名确认。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完善行政执行程序,重新规范各种执法文书,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等为辅的方式,确保执法各环节得到完整记录。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今年5月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布,同时建立审理审查制度,完善部门法制审核程序,保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
(五)全面推进
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新建中国侨都承诺制改革、行政执法公示、信用信息双公示专题栏目,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 信息质量,及时发布项目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加大 力度,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等。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约880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5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 工作,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投诉电话、通信地址及电邮箱,升级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反映发改、价格工作动态,把发改、价格工作与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
2.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和答复前主动与代表、委员协商互动,积极听取其意见建议。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内容成果转化,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2018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4件。
3.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落实价格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使用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分别完成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殡葬服务价格、电信领域价格、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等抽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执法检查文书,规范“双随机”执法检查案件归档管理,切实提升价格监管效率,确保价格监管更加公平、公正和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注重建章立制,深化规范建设,坚持以制度促规范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立案、行政复议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公开和档案管理工作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畅通了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细化了案件工作规则,全面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 工作,在我局公共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受理范围、要求、程序,行政复议指南和申请书格式,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在合理范围内表达诉求。
2017-2018年,我局负责行政复议科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受理3件,已全部办结。我们坚持把案件审理作为查找问题、规范行为、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梳理和编制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坚持“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有效规范全局行政行为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我局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局党组将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定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长青同志对我局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指定相关科室专门负责处理信访工作。局党组规定每半年听取一次涉及信访事项的专项汇报,分析信访事项,部署解决方案。
二是领导带头坐班,下沉接访。我局实施了接访日制度,规定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由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于本局二楼小会议室坐班,与相关科室一起接待来访群众,第一时间现场接受咨询和投诉,积极协调解决来访群众的诉求,解释相关发改和物价政策。
三是制定制度,严肃追责。根据国家《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我局制定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信访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内容、督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为我局的信访工作提供具体的依据,压实了工作责任。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学习贯彻宪法。我局拟订了《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印发全局执行。
举办宪法学习专题报告会,我局邀请市委宪法宣讲团成员、我局法律顾问李静染律师在2018年8月10日举办了市发改局全体工作人员70多人的宪法学习专题报告会,报告会围绕宪法的地位、作用和基本内容,宪法修正案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宣讲解读,推动领导干部在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走在前头,做出示范。我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等12人于9月18日参加市委学习中心组的宪法修正案的学习。根据局机关党委的布置,各支部、各党小组要将《宪法》纳入学习重点内容,把《宪法》学习引向深入。
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宪法和部门法律。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在蓬江区法治平安文化园(市群星公园内)举办2018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伴我行”健步走活动。活动通过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综合运用现场游戏和有奖问答等方式,借助现代媒体传播方式,打造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平台,努力扩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2.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与岗前培训制度,强化新进人员行政执法培训。我局坚持干部学法制度,规定全局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今年我局新进人员行政执法培训3人。
3.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我们成立健全了局普法领导工作机构,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长青同志任组长,总经济师陈小曼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我局每年都制定局内部年度普法计划和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每年的学法计划,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局党组把建立普法责任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需进一步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届满前的评估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等。
2019年我局将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坚持“五位一体”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扎实开展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贯彻落实省、市的工作要求,以高要求、新起点为目标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新方法。我局将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的问题,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履职,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我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要抓好:1.持之以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主要学习宪法、学党章党规党纪,确保局全体干部职工每年集中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2.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形成法治与普法相结合的工作新方式;3.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保证行政决策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防止越权或违法审批的现象发生;4.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布置,完善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三项制度”台账,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