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资源局:
送来《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申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扩容库房扩容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立项的函》(江国土资(登记)函〔2018〕1031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存放容量不足问题,根据《江门市2018年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及市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同意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扩容改造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4-47-01-829037)。
二、项目建设内容:对住建大厦三楼进行档案馆库房扩容改造,包括特殊配套工程(气体灭火工程、消防改造工程)、暖通安装改造、强弱电安装改造工程、装饰安装改造工程等,改造面积1855平方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50万元,其中:设计费14.6万元,建安工程费211.8万元,监理费7万元,其它费用16.6万元(其中:预备费11.3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他费用5.3万元)。
四、该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自行建设。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8-2019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十、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一、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动工建设。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5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库房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察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8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