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幼儿师范学校:
报来《关于申请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方案的函》(江幼函〔2018〕9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鉴于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同意你校按如下内容修改招标方案并重新组织招标:
总工期由“150个日历天”修改为“155个日历天”,并删除招标文件(第一次)中有关音响的内容。
此复
附件: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工程(一期)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方案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