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
发来《关于江门市殡仪馆停车库及墓区开发配套设施工程的立项申请》(江殡发〔2018〕20号)及附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馆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同意实施停车库及墓区开发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79-01-811163)。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面积为3990平方米的单层停车库,扩建墓区以及对金钗山护坡、正门护坡和鱼塘进行维修。
三、项目实行代建制。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2007万元,其中:勘察费11万元,设计费39万元,建筑工程费1576万元,监理费32万元,其他费用349万元(其中不可预见费180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8-2019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项目完成概算后须报我局审批后才能实行施工招标。
九、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相关规定,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成,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十、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18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殡仪馆停车库及墓区开发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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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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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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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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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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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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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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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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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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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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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项目估算总投资2007万元,其中:勘察费11万元,设计费39万元,建筑工程费1576万元,监理费32万元,其他费用349万元。 3.“其他”分项中如报建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无须招标;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以上的单项服务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以下的单项服务采购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2018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