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
发来《关于江门市殡仪馆拜祭廊及停车场钢棚改造工程立项的申请》(江殡发〔2018〕17号)及附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你馆安全隐患,完善服务设施,同意实施拜祭廊及停车场钢棚改造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79-01-82010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拜祭廊和停车场钢棚进行改造。总改造面积约1904平方米。
三、项目由你馆自行组织建设。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44.2万元,其中:设计费4.45万元,建筑工程费123.59万元,监理费3.26万元,其他费用12.9万元(其中不可预见费7.29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8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你馆自筹解决。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5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殡仪馆拜祭廊及停车场钢棚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
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
勘 察 |
|||||||
设 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 理 |
核准 |
||||||
设 备 |
|||||||
重要材料 |
|||||||
其 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项目概算总投资144.2万元,其中:设计费4.45万元,建筑工程费123.59万元,监理费3.26万元,其他费用12.9万元。 2018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