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文明办、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法制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各市(区)信用办: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28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9日
市编办、文明办、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法制局、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各市(区)信用办: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专责小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28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