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
报来《关于调整文化城主楼屋檐、外墙维修工程项目概算的函》(江文函〔2018〕70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悉。根据市府办公室文件呈批表发改142号精神,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调整文化城主楼屋檐、外墙维修工程项目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由55万元调整为105万元,其中:设计费由2.27万元调整为3.43万元;建筑工程费由50.46万元调整为54.99万元;监理费由1.51万元调整为2.26万元;其他费用由0.76万元调整为44.32万元。
三、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