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殡仪馆:
发来《关于江门市殡仪馆3号礼堂、业务楼及化妆室装修工程立项的申请》(江殡发〔2018〕14号)及附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你馆改善服务环境,同意实施3号礼堂、业务楼及化妆室装修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3-79-01-812837)。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地面、天花、墙身进行装修及水电安装等。
三、项目由你馆自行组织建设。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58.13万元,其中:设计费9.22万元,建筑工程费129.72万元,安装工程费75.77万元,监理费6.78万元,其他费用36.64万元(含不可预见费28.7万元)。
五、项目建设年限:2018年。
六、项目资金来源:由你馆自筹。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20日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殡仪馆3号礼堂、业务楼及化妆室装修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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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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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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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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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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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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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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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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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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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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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2.项目概算总投资258.13万元,其中:设计费9.22万元,建筑工程费129.72万元,安装工程费75.77万元,监理费6.78万元,其他费用36.64万元。 2018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