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原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2019〕17号)要求,请各市(区)成品油经营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年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按照粤能油气〔2019〕17号文要求提交年检材料到属地主管部门(中石化、中石油、中油碧辟三大成品油企业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交材料到属地主管部门)。各市(区)主管部门需核对原件后,在企业的年检材料复印件上加盖核对章,将经初审合格的年检材料复印件(一份)、成品油证书副本原件于4月22日前报我局电力能源科。
二、所有获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原则上均需参与年检。2018年取得迁建、重建、改建、扩建规划确认文件,并停业改造的企业可不参加本次年检,但需向属地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免检申请。
三、所有企业(包括申请免检企业)均需核对填写《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汇总表(零售、批发、仓储)》,核对表格中的基础信息,如有变更,在表格上标注黄色,并填报年度信息。各市(区)主管部门需汇总填写《2018年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并于4月10日前将《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汇总表(零售、批发、仓储)》及《2018年原油、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我局。
附件:1.2018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2.2018年度成品油批发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3.2018年度成品油仓储经营企业年检登记表
4.2018年原油、成品油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
5.2018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汇总表(零售、批发、仓储)
6.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原油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和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油气〔2019〕17号)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郑少红、李嫦杰,电话:3278619,327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