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口腔医院:
报来《关于申请江门市口腔医院新院胜利路南侧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概算审核的函》(江口函〔2019〕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委托编制的新院胜利路南侧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016-440703-83-01-804741)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206.08万元,其中:设计费1.82万元,建安工程费59.06万元,监理费1.2万元,其他费用144万元。
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江门市口腔医院新院胜利路南侧停车场工程建设项目概算书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