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江固废字〔2019〕119号)悉。经研究,同意将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试行期延长半年,即: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为6.15元/公斤,试行至2020年6月30日。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