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直、省直驻江门各有关单位:
《江门市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30日
江门市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
工作要点分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营商环境改革,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围绕中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重点对照《广东省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对标先进,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按照《江门市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改革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见附件),各单位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把中央、省、市营商环境改革决策部署转化为一项项的具体任务举措落实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狠抓责任落实
各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实施时间和实施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各市(区)、各单位要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切实加强政策的宣传,提高政策的可及性。要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众反映,着力解决企业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三)优化措施、增强改革效果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各项举措,形成更多的改革亮点,不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进一步扩大我市改革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