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报送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概算的函》(江建函〔2019〕1293号)及概算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704-48-01-804084)申报概算为5541.9万元,经委托第三方审核,核定概算控制在5490.3万元以内(详见附表)。
二、项目建设内容:按照江发改投资〔2019〕764号执行。
三、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需对本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附件: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概算核定表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8日
附件
高新区文化广场人防工程概算核定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核定概算(万元) |
一 |
建安工程费 |
4566.33 |
1 |
建筑工程 |
3848.78 |
2 |
安装工程 |
717.55 |
二 |
工程其他费用 |
662.53 |
1 |
勘察费 |
25.00 |
2 |
设计费 |
178.02 |
3 |
监理费 |
111.54 |
4 |
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它费用 |
347.97 |
三 |
预备费 |
261.44 |
概算总投资 |
5490.30 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