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2019〕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一并贯彻实施。
组织申报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根据省下达我市2019-2020年创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请市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家申报创建单位,并指导创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于8月5日前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汇总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备案表》及创建实施方案等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局。
组织开展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请鹤山市发改局会同鹤山市科工商务局,按照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进行复核自评,若复核得分在95分以上,将作为我市能效领跑者推荐单位,于8月23日前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分表》、《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推荐表》和单位节能工作案例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对上报的推荐单位进行复核,推荐上报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