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中港英文学校:
你校报来《关于江门中港英文学校上调学杂费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规定,经成本监审、专家论证及听取相关部门和新生家长代表等的意见,结合你校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调整你校学费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你校初中学费标准:
1、初中学费收费标准由现行9500元/生·学期调整为11000元/生·学期,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2、学费包括学费、教科书费和体检费。对符合政策规定范围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按财政补贴标准相应减收或退回费用。
3、学费标准调整后,你校要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并应通过在校园显眼处设立收费公示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的规定执行。
二、鉴于你校小学成本监审结果没能达到调价的条件要求,不同意调整小学学费标准。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