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云天新能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市绿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的规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市人民政府制定,2020年如国家无新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现就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云天新能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市绿箭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再试行一年,即: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为0.8元/每千瓦时(不含电费)。此标准为最高限价,允许下浮。
二、请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
三、以上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省有新规定则按省规定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