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发展改革局,江门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19〕303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贯彻执行。请江门供电局配合做好相关结算工作。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