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雄委员:
您在政协第十三届江门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指导小区充电桩安装,推动“绿色交通”的建议》的提案(第2019047号)收悉,经综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江门供电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走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充电基础设施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配套设施,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关键支撑。您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当前我市充电基础设施现状的基础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几点建议,抓住了我市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点及问题核心,我市赞同您的建议,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大力支持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完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的工作措施,鼓励相关企业开展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同时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性文件,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门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和《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截至2018年底,江门市已建成充电站32座,充电桩560个;2019年省下达任务是建设充电站6座,充电桩110个。目前正在督促各市区加大协调力度,加快项目建设,预计年底前可完成考核任务,基本满足现有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做好充电桩规划建设
我市将充电站规划布局在控制性规划中予以落实,充分考虑充电站和充电桩的实际需求,平衡分配,合理规划,既避免重复建设,又充分满足用户需求。有关部门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对充电设施的设计、建设、验收逐步形成明确要求,将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的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执行情况纳入勘察设计质量执法检查和大中型初步设计审查的内容中,确保配建停车位的充电设施或预留条件随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充电桩配建政策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做好既有物业小区安装充电设施工作。对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免予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简单化、清晰化。
三、建设充电桩智能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南方电网广东公司开发建设了“粤易充”,该APP作为全国最大省级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目的在于实现充电桩的互联互通。“粤易充”平台技术条件已日趋完善,采用开放式运营,各类企业都可零门槛接入,注册、登录、运营、管理完全免费,接入信息充分完整,数据定位准确。下一步,将尽快继续督促指导供电部门优化充电设施管理服务平台,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指导各充电桩建设单位更好、更便捷的接入智能服务平台。同时,将参照周边珠海、佛山等地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力争尽快建立江门市充桩智能管理平台,通过智能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充电桩使用效率,提高充电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四、完善充电桩建设配套条件,简化电网接入调节
目前,江门供电局已按照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提前谋划电力增容,加大电力保障力度,为全市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电力基础保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供电部门按照“就近用电接入”原则,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办结。同时,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公用充电桩建设任务,逐步将电动车换电站提升改造为集中式充电服务区。
五、完善验收流程,加快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发放目前,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已完成《江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印发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积极与省内具备验收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沟通,解决企业申请补贴面临的验收难、流程不明确问题,为企业申请省级充电基础设施省级补贴资金提供强有力支撑,提升建设积极性。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我们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跟踪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及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充电基础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