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
报来《五邑大学关于申请调整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概算的函》(邑大函〔2019〕23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江府〔2017〕20号)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同意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调整项目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由1362.78万元调整为1459.6万元。其中:勘察费由6.02万元调整为4.04万元,设计费由49.8万元调整为40.35万元,建筑工程费由845.94万元调整为1062.88万元,安装工程费由358.85万元调整为285.4万元,监理费由10万元调整为5万元,其他费用由92.17万元调整为61.93万元。
三、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此复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