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政府,市国资委: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对地方国有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粤发改外资函〔2019〕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有关国有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外债备案登记申请工作。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