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链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4年11月28日,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江门市应急管理局、江门市财政局印发出台了《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理顺管理机制、提升应急效率。《办法》出台后,市发展改革局举办《江门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政策宣讲会,市县两级发展改革、应急、财政部门,及有关承储单位参加了本次宣讲会。
会议介绍了《办法》的出台背景,对《办法》中对于职责分工、储备购置、储备保管、物资动用、经费保障等相关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重点对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情形进行了重点讲解。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提高主体责任意识,熟悉掌握并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及时调整与《办法》不相适应的内控规范,确保依法合规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局将持续宣贯《办法》内容,督导检查承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督促规范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切实提高物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