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我市日前发布了《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锚定保主体、扩内需、保产业链供应链、惠民生等关键环节打出政策“组合拳”,出台六大方面33项共148条稳增长措施,以超常规力度和举措稳住经济大盘。
一、“真金白银”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
除税费减免外,市财政安排资金5.9亿元用于保障“稳经济148条”的落实。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减免政策,强化退税资金保障,确保市场主体及时享受减免退税政策红利;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直达机制,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调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2022年8月底前基本支出完毕。全市今年预计兑现组合式减税降费超120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规模达168亿元,社保费缓缴将实现“即申即享”,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进一步提高,新招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获1500元/人补助。
二、货币金融政策普惠企业,贷款最高贴息5万元
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省按业务发生额的1%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我市再给予0.5%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对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叠加地方资金激励,按照2022年6至12月运用再贷款资金额度同比增速进行排名,给予奖励。围绕三类企业推出精准措施,对于未获贷的企业,通过设立首贷中心,加强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银行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首贷业务。对于专精特新及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利用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政策开展跨境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再贷款业务。对“金种子”企业,阶段性提高上市奖励,对在2022年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挂牌的企业分阶段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我市上市企业开展再融资并投放在江门的最高奖励300万元。
三、稳投资促消费扩内需,推动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
重点支持加快基础设施投资、积极扩大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在建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计划新开工项目年底全部开工”目标,强化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用足用好专项债,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珠肇高铁、深江铁路、黄茅海跨海通道、银洲湖高速、广海湾鱼塘港、台山通用机场等一批在建项目建设或年内开工建设,积极引进都市农业、设施农业项目,加快布局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立项的市级重大科技项目,最高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2022年第二、三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其投资额的1%给予资金奖励;对第二、三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到位并投入生产)的制造业企业,按其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资金奖励;延续“新春暖企惠企十条”中促进新能源和“国六”标准乘用汽车消费补贴措施,追加购车专项补贴2000万元。
四、保障粮食能源“压舱石”,推动实施粮食、能源项目
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出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加快推进金岭粮库扩建工程等一批粮库项目建设,全市新粮库建设预计总投资8.2亿,新增仓容22万吨,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同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电源、电网项目,年内完成能源投资超50亿元,新增电力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大力推进新会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全面铺开全市产业园区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完善地方电厂顶峰电量临时财政补贴政策,增加顶峰发电能力15万千瓦。延续去年实施的地方电厂顶峰电量临时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地方电厂应发尽发,通过补贴政策,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公共服务用电,切实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和供应链用电需求。
五、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助企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降低制造业企业厂房租金成本,对2022年前三季度在我市重点工业园区内新租用厂房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实际生产的规上制造业企业,自实际生产当月起给予租金50%的补贴;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对规上制造业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比2021年增长10%及以上的,按照4-12月比2021年同期净增长额每增加1500万元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项目贷款2022年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予以30%贴息支持。
六、补贴万元吸引“新市民”,高标准兜住民生底线
在落实省保基本民生措施基础上,我市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的政策措施,尤其突出吸引“新市民”。支持新市民创新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新市民属于自主创业的重点群体或创业三年内的,可申请最高额度5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新市民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在我市就业、租房并缴纳社保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大专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享受最长期限1年。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额度。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范围扩大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950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520元/人/月;加强生活物资保供稳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