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特别是对广东的营商环境建设,总书记寄予厚望。2018年3月,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提出“广东要在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增强对外投资的吸引力”。2018年10月,总书记亲临广东视察,指出“广东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2020年10月,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再次作出“要在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的重要指示。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为广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广东营商环境建设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生动实践
广东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企业和群众期盼,对标先进地区一流水平,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聚力改革,以营商环境之“优”,谋市场主体发展之“进”。广东市场主体已超过1500万户,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的市场主体背后是广东活力十足营商环境的强力支撑。通过“证照分离”“一照通行”等改革,广东商事制度改革连续3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通过“数字广东”建设,推行“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一件事一次办”等改革,大幅减少办事环节、降低制度性成本,省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连续3年居全国第一。在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广东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份。
二是对标最优,以先进城市为“标”,促营商环境发展之“高”。广州、深圳迭代实施营商环境1.0至5.0改革,纳入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广州市运用区块链技术提高招投标效率、智能通关等4项举措,深圳市健全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等5方面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珠海、佛山、东莞主动对标先进,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在贸易和服务规则衔接、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财政补助资金直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得到国家肯定。
三是以营商环境评价作为抓手,以评促改、以评促优。2018年以来,广东按照“国际可比、对标国评、广东特色”的原则,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持续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有力推动各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提出76条有针对性对策建议,对标先进、查漏补缺,为广东成为营商环境高地找准方向。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优化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
营商环境改革是一场重塑政府和市场关系、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牵一发而动全身。立足新发展阶段,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进,营商环境改革依然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优化营商环境是妥善应对风险挑战、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的需要。与全国一样,广东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至关重要,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是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安排,其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兴衰、生产要素的聚散、发展动力的强弱。顶住经济下行压力,需要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把市场活力最大限度激发出来,给市场主体以稳定的预期,提高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以营商环境之“优”促进经济大盘之“稳”。
优化营商环境是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打造发展新优势的需要。过去40多年,广东得益于坚持市场化改革,由一个落后农业省发展成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同时也面临着营商环境比较优势减弱,近年先后被曝光深圳对砂石渣土运输涉嫌违法设置市场准入条件、佛山高速公路“天量罚单”等“隐形门”“玻璃门”“旋转门”问题。新发展阶段,以更好营商环境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已成为广泛共识。要想在新一轮竞争中赢得优势,谁的营商环境更好,谁就下得先手棋。广东必须对标先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更大进步,以一流营商环境集聚资源要素、促进循环畅通。
优化营商环境是培育富有竞争力的企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盼的需要。企业家就像鱼一样,水质水温适宜就会游过来。富有竞争力的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要使企业家发挥作用,就必须依靠营商环境的改善,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营商环境改革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要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和实际困难出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不求人”,变政府部门“端菜”为企业和群众“点菜”,为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增便利。
加快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广东高质量发展
在构建一流的营商环境中担起重任,是广东的重大政治使命,必须主动扛起广东担当、展现广东作为、再创广东优势,紧紧抓住建设 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重大机遇,充分参与全球要素竞争,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要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市场准入畅通、开放有序、竞争充分、秩序规范。加快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机制,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增强广东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准入不准营、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
二要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营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以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导向,以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抓手,打造数字政府建设标杆。系统性重塑政务服务流程和方式,强化服务全流程监管。以“粤系列”平台为核心,促进线上线下各类政府和社会服务渠道深度融合。围绕经常性涉企服务,推进惠企政策“一键享”、“多税合一”综合申报、政务服务首席服务制度,构建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三要率先构建新型监管体系,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立法先行,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保障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和权利公平。出台实施《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支持司法审判和执行改革,开展新型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试点,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守住安全底线,夯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方式。推广“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监管规则,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机制。
四要加强国际通行规则衔接,营造更加自由便利的国际化营商环境。紧紧抓住“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机遇,推进三地商事制度衔接、职业资格互认和标准对接,加快“湾区通”工程和“数字湾区”建设。持续推进国际贸易便利化改革,高水平建设 口岸枢纽,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探索搭建全球报关系统,提升多边同步通关效率,降低国际贸易综合服务成本。
作者系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