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2013〕11号)等要求,我局需采购2023年档案整理服务,采购方案如下:
一、采购简要说明
(一)项目内容
1.2023年度需整理文书档案约18476份(估算实际整理约6300份,数字化加工约18万面);
2.整理专项档案26卷;
3.整理历年会计档案约970卷;
4.对5万面已整理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
文书档案按照文件整理规则(即新方法)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含文件汇编),其它档案按立卷方式归档。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前。
2.项目实施地点:由服务供应商提供,应具备档案管理要求,周边环境可控,应具备合格的安全监控、消防条件(如监控、防盗门窗、灭火器等)。
3.项目服务具体要求:(1)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对上述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分类、整理、托表、去污除尘、打印、编目、数字化加工、刻录电子数据光盘、装订、入盒、编写归档说明和统计台账等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在整理过程中不能丢失、不能损坏档案材料。(2)卷内文件有条理地排列。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次排列在一起。同一份文件的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正本在前、定稿在后,转发文件在前、被转发文件在后,审核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材料按文件的重要程度和形成时间先后排列。(3)编制页号不重不漏。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列顺序,依次编写页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正面的右下角、背面的左下角填写页号。(4)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准确清晰。题名即文件的标题,一般应照实抄录,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能反映实质内容的要拟写题名,外加“〔 〕”号。对“任免通知”、“表彰决定”等文件的题名通常只标注一个或部分人名,著录时需在题名之后,加上该文涉及的本单位其他有关人员的名字,并外加“〔 〕”号。如:“关于张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徐某、李某某〕”;责任者、文号、时间、页号等要清楚准确填写。(5)装订案卷整齐结实。卷内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装订线外有字迹的要加边,对破损或大小不一的文件,要加以修复、折叠,字迹已扩散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装订案卷要整齐、结实、美观。不得将文件放倒、放反、放斜。左侧装订的卷要左侧、下沿取齐,文件要与卷皮下沿取齐,装订时不得订住文字,也不能漏订,单份文件归档要采用304不锈钢订装,案卷应采用三孔一线的方法装订,孔距要适当,用线绳装订,要勒紧,结头结在背面。(6)项目实施期间所需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设备等)及服务期间所需办公耗材由服务供应商提供。(7)档案整理场所须符合档案安全保管“八防”要求,保证档案实体安全。(8)项目应用的档案管理系统必须是珠海泰坦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开发的DARMS2009或超越2000档案管理系统。(9)供应服务商须在采购文件中确定项目主管及工作人员,说明主要参与人员的职责及任务;项目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不少于8人,并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档案中级职称或以上,确保团队成员完成工作。原则上确定的人员不允许随意更换,如更换须经双方同意;确保团队成员在指定工作场所完成工作。(10)结算金额包含整理期间所需的档案用品耗材。
二、项目目标
通过向档案整理中介服务公司购买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保证档案资料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原件和内容信息的安全,严防在档案数字化处理过程中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情况,并保证纸质档案数字化处理的质量。档案整理服务机构在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按江门市档案局规定的档案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要求进行数字化加工,确保通过江门市档案局验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江门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供应商资格;
2.在江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
3.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经营实体在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范围内优先;
4.具备年审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证;
5.服务商需具备实施地点,以及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场所周边环境可控所需条件,对此项目配备不少于8人的工作团队,整理人员需具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
6.有为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经验的优先;
7.服务商网上询价时要提供上述要求的文件说明及证明材料,服务商的确定方式为综合上述要件考虑;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包价形式报价,不能分拆报价。本项目总价上限为人民币18万元,报价不能超过此上限金额。各参加供应服务商根据项目内容制定报价文件(包含工作方案),连同资质证明文件于2024年6月13日17时30分前提交到市发展改革局办公室。
五、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我局在收到服务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30日内,向其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
2.尾款:完成合同服务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我局一次性向服务商支付其余款项。
六、违约责任
1.服务商未按期完工,每延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总价款0.5%的违约金,但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服务商对整理期间出现的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若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我局有权取消业务合作或终止已开始的合作,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事项
采购人与服务商双方需就此档案整理项目签订保密协议。
八、项目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6612;
地 点: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白沙道西1号市府大院8号楼2楼办公室2)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