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来《关于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体育馆和运动场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江门市2023年本级政府投资计划,同意实施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体育馆和运动场项目(项目代码:2209-440703-04-01-995326)。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栋体育馆,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层数2层(1层为羽毛球馆,2层为篮球馆);1个标准400米田径场(含足球场)。
三、项目投资估算4229.9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3376.18万元,安装工程241.26万元,勘察费28.94万元;设计费74.44万元,监理费47.90万元,其他费用461.22万元(含预备费143.04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 2023-2025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由你院自筹解决。
六、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建设体育馆和运动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