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江门市甘化厂一期保护修缮项目 |
申报单位 |
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江门北街西江畔粤海滨江艺术公园南侧(原甘化厂制糖车间及仓库地块) |
建设期限 |
2023年-2025年 |
总投资 |
5936.37万元 |
资金来源 |
省文化补短板专项资金、2019年“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增值税奖补资金,其余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安排 |
项目建设 目标及功能 |
对项目内既有建筑及构筑物进行结构加固及外立面修缮,消除建筑安全隐患,还原历史建筑面貌,使其符合现行相关的国家标准。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现存建筑总面积约13878 ㎡,对制糖车间及传输带、制糖分厂仓库(含包装车间)的基础、外立面、梁板柱、门窗、屋顶等结构进行加固、补强、修缮、更新,吊车及铁轨翻新,以及室外部分配套工程等。 |
审批科室 |
社会发展与农村经济科 |
联系电话 |
3276631 |
电子邮箱 |
jmsfgjshfzyncjjk@jiangmen.gov.cn |
传真号码 |
3307581 |
邮政地址 |
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市政府大院江门市发展改革局 |
1、本公示的期限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提出;对项目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3、以上应填写《公众意见和建议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