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合作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从第三方视角对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江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实施开展中期评估,客观独立评估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落实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江门事项情况,深入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挑战,提出“十四五”中后期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配合市发展改革局设计调查问卷,开展第三方问卷调查,形成评估报告。
项目成果含3个报告,包括1个主报告(《江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1个专项规划评估报告(《江门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以及1份推进落实国家、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涉及江门事项专项评估报告。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投标单位(不包括投标单位的上级公司、投标单位所属集团、投标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投标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和经验。2016年以来至少做过3个(含)以上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评估或相关领域课题研究项目。
(四)投标单位应熟悉广东及江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
(五)投标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且半数以上成员具备中长期规划、总体发展规划、策略研究等领域的研究经验,3名或以上成员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并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和协调能力,负责过中长期规划、总体发展规划、策略研究等相关同类型项目。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本项目实施期间,项目组驻江门开展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六)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工作要求
(一)签订委托协议后,中标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启动评估工作。
(二)中标单位应根据评估事项,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评估规划落实情况,于2023年7月20日前形成第三方评估报告,并按委托方要求修改完善,直至评估报告获得江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止。
(三)评估期间,中标单位应指派专人(不少于1名)常驻负责开展联络协调、调查研究、资料收集、文稿整理等评估相关工作,直至结束。
(四)评估报告应突出以数据、实例等论证,实事求是分析情况、论述问题,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四、经费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应聘申请书。
(二)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的完整工作方案。内容包括:项目的理解认识、总体思路、报告编制、调研计划、人员安排、进度计划、项目管理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其中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该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负责人)身份证;项目组成员简历及学历、资质证明(如: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获奖证明、项目工作经历的合同(或项目扉页)等证明材料。
六、中标单位的产生
投标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投标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
七、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咨询机构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投标资格处理。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6632
邮箱:jmsfgjghzhk@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8幢2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规划综合科邮编:52903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