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审定调整江海区公办幼儿园托管收费标准的请示》(江海发改〔2023〕1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定价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规定,经开展成本审核,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综合考虑江海区公办幼儿园实际和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就调整江海区公办幼儿园托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托管费的收取必须以自愿为原则,全日制幼儿园接受家长委托,在非保教时间(保教时间周一至周五16:30至18:00)向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幼儿园闭园后30分钟内免收托管费,幼儿园闭园30分钟后,幼儿园托管费收费标准为8.5元/天· 生。
二、以上收费标准从2023年6月1日起执行。请督促江海区各公办幼儿园在校园显眼处设立收费公示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公布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做好解释工作。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