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上报鹤山市沙坪水闸加固及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请示》(鹤发改〔2022〕81号)及有关资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鹤山市沙坪河水利枢纽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鹤山市沙坪水闸加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代码:2206-440784-04-01-481329)。
二、主要建设内容:对沙坪水闸闸室、翼墙进行加固改造等。相关技术标准按照《关于报送鹤山市沙坪水闸加固及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2〕617号)确定的标准执行。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97.8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00.33万元,勘察费52.7万元,设计费65.53万元,监理费48.55万元,其他费用230.75万元(含基本预备费98.67万元)。
四、资金来源:由鹤山市统筹安排。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六、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八、项目审批的相关依据:《关于报送鹤山市沙坪水闸加固及升级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江水函〔2022〕617号)、鹤山市财政局《资金证明》、广东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鹤山市沙坪水闸加固及升级改造工程概算审核的报告》(广华审概字〔2022〕JM-525号)。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十、请严格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初步设计概算核定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30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鹤山市沙坪水闸加固及升级改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