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鹤山谷埠加油站等2家加油站改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设施设备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鹤山谷埠加油站等2家加油站改建。
(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鹤山谷埠加油站位于鹤山市沙坪镇古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号:44J10013),在原址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4台加油机,改建后该加油站罐容不变,油枪数量由12支增加为16支,加油站等级不变仍为二级。
(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址山蓬坪加油站鹤山市址山镇平沙工业区(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号:44J30054),在原址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4台加油机,改建后该加油站罐容不变,油枪数量不变,加油站等级不变仍为三级。
二、请严格按照本文件批复的内容进行建设。改建竣工后,要依据有关部门的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