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专项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 》(粤能电力函〔2022〕232号)、《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核实及中央奖励资金补贴安排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2〕319号)等文件精神,江门市收到2019-2020年省以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632万元、2021年省以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资金661万元。为加快落实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开展2019至2021年度省级以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申请补贴的30家企业申报材料及站点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将拟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函的方式向我们反映,并提供真实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张浩东,联系电话:0750-3278613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市发改局资环节能科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