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公路水运事务中心:
送来的《关于申请调整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建设规模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更好地推进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建设,根据《江门市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研究的会议纪要》([2022]22号),同意调整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建设规模。
二、调整后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起点位于省道S270与双和公路T型平交处,起点桩号为K30+500;终点设菱形型立交与迎宾西路相接,终点桩号为K52+632.059,路线全长22.132公里。K30+500~K50+800段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K50+800~K52+632.059段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K30+500~K31+200、K33+070~K41+000段路基宽度36.8米;K31+200~K33+070段路基宽39.0米;K41+000~K52+632.059段路基宽31米(其中三处下穿江鹤高速及莱苏1、2号桥位置按照远期36.8米断面实施)。主线设大桥928.5m/1座,中桥383.8m/8座(含立交主线桥),共设置涵洞76道,互通立交3处。
三、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77650.7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107872.69万元。
四、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江门市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建设规模调整研究的会议纪要》(江建指挥会议纪要[2022]22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调整建设规模报告的审查意见》(江交规建〔2022〕92 号);《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审查意见》(江交规建〔2017〕450 号);《江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省道 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蓬江段)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江规发〔2017〕345 号);鹤山市城乡规划局《建设3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440784201700002);《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江国土资(规保)字〔2017〕478号)。
五、请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其余事项仍按江发改交能[2017]0520号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