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石油江门江睦南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江海发改〔2022〕317号)、《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石油江门南环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江海发改〔2022〕318号)、《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石油江门农发加油站申请改建的请示》(江海发改〔2022〕31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设施设备能力,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南环加油站等3家加油站改建的申请。包括: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江睦南加油站位于江门市江海区外海江睦路 106 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号:44J20385),在原址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6台加油机。改建后该加油站罐容不变,油枪数量不变。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南环加油站位于江门市江海区南环路北侧地段(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号:44J20451),在原址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3台加油机。改建后该加油站罐容不变,油枪数量不变。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江门农发加油站位于江门市江海区礼乐二路45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号:44J30042),在原址改建,改建内容为:更换2台加油机。改建后该加油站罐容不变,油枪数量由12支增加为14支。
二、请严格按照本文件批复的内容进行建设。改建竣工后,要依据有关部门的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