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6月16日,江门市正式印发《江门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了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系统观念有力有序做好全市碳达峰工作,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江门实际,坚持先立后破,稳中求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全市碳达峰工作,为全省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探索新路径、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指标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2%左右,为全市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控制水平保持省内城市中上游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5%左右,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重点任务
把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提升节能减污降碳管理水平,深入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监管力度。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推进城乡建设模式低碳转型,大力发展绿色节能低碳建筑,提升建筑绿色运营水平。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构建低碳化交通运输体系,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六)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提升农田系统固碳能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加快农业农村用能方式转变。
(七)循环经济助力碳达峰行动。推动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化发展,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八)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推动江门“双碳”实验室建设,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应用。
(九)生态碳汇能力提升行动。巩固生态系统固碳作用,增强山水林田湖系统碳汇能力,挖掘蓝色生态系统碳汇。
(十)绿色经贸合作行动。开展“一带一路”绿色经贸合作,推动 技术合作,发展侨乡特色绿色金融。
(十一)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绿色低碳宣传培训。
(十二)梯次有序达峰行动。科学合理确定碳达峰目标,开展碳达峰试点示范建设,开展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四、政策保障
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完善投资金融政策,建立碳排放信用评价制度,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完善财税、价格等政策。
五、组织实施
加强统筹协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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