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格管理的要求,规范政府价格决策的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江门市物价局拟召开江门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二、听证会地点
江门市逸豪酒店四楼多功能厅
三、听证会方案要点
1、统一收费称谓:不再区分清洁卫生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四个环节的收费,称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2、改变计费方式:由原来居民户定额收费,非居民户按重量与面积相结合收费的方式,改为“水消费量系数折算法”计收,即按用水量、吨水垃圾产生系数、吨垃圾处理费标准等指标计算收取。计费公式如下:
收费额=用水量×吨水垃圾产生系数×吨垃圾处理费标准÷1000。
例:某实行上门收集垃圾的居民户:月用水量为14m3,调查测算的吨水垃圾产生系数为3.65公斤/m3,吨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为236元/吨,则月收费额=14×3.65×236÷1000=12.06元。
3、改变收缴方式:将原来居民户及部分非居民户由银行代扣收缴,其他非居民户由环卫部门上门收缴的方式,改为居民户和大部分非居民户统一由自来水公司通过银行代扣收缴,小部分非居民户如农贸市场、废品店、造纸厂等由环卫部门上门收缴的方式。
4、具体收费标准:
根据成本测算数据、垃圾产生系数调查结果、历年环卫资金来源比例和当前市区环卫管理状况,分别拟定了三套收费方案:
方案一:按现行成本,现行资金来源比例制定收费标准,未来成本增量由财政解决,则各组别用水户的吨水征收额如下表:
表一各组别用水户的吨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算表
方案二:财政资金投入数量维持不变,未来成本增量全部通过收费解决,则各组别用水户的吨水征收额如下表:
表二各组别用水户的吨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算表
方案三:现行成本、未来成本增量均按现行资金来源比例解决,则各组别用水户的吨水征收额如下表:
表三各组别用水户的吨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计算表
由于第三方案的普通居民平均收费额基本维持现行水平,部分单位、商铺收费额将下降,我们倾向按第三方案执行。
四、听证会听证人和参加人名单
1、听证人(5人):司徒玲、吴子强、李润明、伍锐荣、林焕光
2、参加人(32人):
消费者代表(20人):林悦意、徐秀转、邓锡超、罗永元、钟宝英、叶惠芳、李国灿、司徒力为、刘俊、曾振豪、刘战、戴锦灵、梁雄媚、邱德厚、李子球、梁笑媚、黄立坤、周艳玲、李永金、崔伟刚
经营者代表(2人):王庆凯、邓小莉
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3人):谭祖甚、林耀国、文栋亨
专家学者代表(2人):李玉瑛、江月明
政府、组织代表(5人):张丽浓、陈松明、李成、梁健新、方耀添
江门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