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市发改局始终坚持“价格为民 服务群众”的工作宗旨,将践行群众路线贯穿整个价格管理工作始终,以解决群众反映的价费矛盾为抓手,全力打造“12358”价格投诉举报平台,着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价格权益。今年以来,我市价格举报平台共受理并办结的价格举报咨询事项712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近11万元。
一、加强价格举报平台建设,打造价格举报绿色通道
价格投诉举报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为更好打造价格举报平台,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强化价格联系服务群众能力,我局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人力、财力等保障措施,为价格举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以“四风”为镜,促作风转变,切实增强做好价格举报的责任心,提高价格举报的办理质量。三是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到人,确保价格举报工作更加“及时、准确、依法、满意”。四是创新举措,搭建价格举报“直通车”,在价格举报平台上及时公开价格咨询投诉办理情况,方便群众查询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价费问题,为民维权
一直以来,我局价格举报平台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化解价费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江门、幸福侨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既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肯定,多次被江门市政府授予“政府服务热线先进平台单位”荣誉称号,也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有效保障了群众价格权益。
今年8月,在中山古镇工作的覃先生从医疗宣传广告获知并到我市某民营门诊部接受男性专科治疗,诊后共被收取了近1.8万元的医疗费用,覃先生认为收费过高,且与广告宣传的优惠信息不相符,通过我局价格举报平台电话咨询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后,9月3日覃先生带备了相关诊疗资料到我局价格举报中心投诉反映该民营门诊部存在收费不合理的行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我局价格举报平台工作人员迅速进行了登记核对,并由检查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多次实地查看、提取有关医疗收费凭证,发现该门诊部在没有履行知情义务和采取适当措施将后续治疗医嘱明确告知覃先生的情况下,一次性收取了覃先生7天治疗费用共17378元(其中实际发生治疗1天费用为2808元,未实施治疗6天费用为1457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民事争议事项进行了调解,9月11日,在双方同意下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价格投诉调解协议书》,及时化解了双方的价费矛盾,覃先生当场领回门诊部退还的未实施治疗费用14570元。对我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办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的作风,覃先生深受感动,当场写下了《表扬信》,并制作赠送一面“一心为民廉洁奉公 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我局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