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为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建立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发展改革(物价)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的要求,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努力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着力推进发展改革(物价)部门惩防体系的建设,促进发展改革(物价)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廉洁执法、廉洁从政。
二、工作目标
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健全防控体系为保障,通过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权责梳理、风险评估、预警纠错、考核问责等系列工作,紧紧围绕权力部门运行流程,突出关键领域,狠抓关键环节,深入排查权力运行风险、岗位管理风险和人员素质风险,明确岗位职责,再造业务流程,健全预控机制,加强惩戒纠偏,以部门权力运行要素规范管理为基础,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权力运行权责体系,形成动态修正、科学管理的内控机制,建立起“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倾向问题早控制、严重问题早查处”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水平,为我市发展改革(物价)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纪律保障,为幸福侨乡、和谐江门建设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更好地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成立市发展和改革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创明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四、实施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各事业单位。
五、主要任务
紧密结合发展改革(物价)工作实际,突出重要岗位和重点人员,在岗位、科室和单位三个层面,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认真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四类风险”,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防控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管理。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使全体干部普遍受到一次廉洁自律教育,强化预防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六、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2012年10月起到12月份结束,分动员部署、规范职权、查找风险、评定风险等级、落实防控措施、总结验收推广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上旬)
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确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的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到工作中来。采取多种教育培训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查找风险点的原则和方法。
(二)规范职权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确定本科室、本单位的行政职权,梳理优化出关键业务的办理程序,于10月31日编制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附件2),经分管领导同意后,送人事科汇总成《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查找风险和评定风险等级阶段(11月份)
1、查找风险点。在全面梳理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权力运行流程的基础上,着力找准五类风险点:一是思想道德风险,是指因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改造,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不正确等,可能造成权力失控等腐败风险;二是岗位职责风险,是指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等腐败风险;三是业务流程风险,是指因工作业务流程不规范,可能造成权力失控等腐败风险;四是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因制度机制缺失或不健全、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约监督,可能造成权力失控等腐败风险;五是外部环境风险,是指因行业“潜规则”、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可能造成权力失控等腐败风险。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自己找、横向查、纵向查、领导审等方式,结合自身职能,进行深入查找。
2、评定风险等级。在找准风险点的基础上,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评估各风险点。“高级”廉政风险是发生几率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等;单位领导班子正职岗位,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室,具有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岗位,从事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基建等管理的岗位,应确定为高级廉政风险。“中级”廉政风险是发生几率较高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的风险,如有可能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具有一般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科室或岗位,应确定为中级廉政风险。“低级”廉政风险是发生几率较小的风险,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
个人和科室分别根据上述指引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一是个人排查。围绕工作职责、权力行使程序、工作制度,查找本人在履行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尤其是因职责不明确或管理不到位,可能造成的不正确履行职责、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风险点。个人排查分领导干部、管理“人、财、物”及审批权、执法权、调查权等重点岗位人员和一般工作岗位人员等3个层次实施。领导班子成员填写《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见附表4),其他干部职工填写《个人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见附表5)。二是科室排查。围绕本科室权力事项和业务流程,查找廉政风险,尤其是因工作标准和程序不规范、不透明、不落实可能造成的违反程序、执法不公正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风险点,填写《科室岗位廉政风险和自我防范承诺表》(见附表6),局分管领导应参加科室会议,进行指导和把关。上述表格于11月30日前填好交人事科汇总。
(四)落实防控措施阶段(12月上旬—12月中旬)
围绕排查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特别是在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论证,从加强教育、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制定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廉政风险点,要逐一登记,归类汇总,并就问题发生的原因、风险级别和防范措施等进行分析,形成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最终编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附件7)和《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图》(附件8),报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人事科备案(12月10日前完成)。
为确保措施有力、落实到位、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防控措施:
1、狠抓廉政教育,构建思想道德防线。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由分管领导对风险点所在的岗位人员进行预警谈话、警示提醒,提出注意事项和防范要求。通过开展专题党课、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党员干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从政自觉性。
2、加强科技防控,提高风险防控的科技含量。充分运用现有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业务办理、重点岗位、管理漏洞等存在廉政风险点的部位、环节,实行在线监控、自动预警、电子监察等,健全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有效防止廉政风险产生和现实转化,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科技含量。
3、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制度防范体系。着眼于廉政风险防范,健全决策、执行、回避、考核、检查、测评等监督制约制度和机制,人事科要会同办公室对全局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涉及人、财、物等方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切实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4、优化办事流程,促进风险防范常态化。按照权力制约和科学管理的原则,运用流程改造、规范操作、增删换节、集权制约、分权制衡等方法,有效预防廉政风险,切实分散、化解廉政风险,促进风险防范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5、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按照党纪国法及局廉政防范制度,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经常化的纪检监督,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和隐患,有效地纠正和解决不廉政问题的发生,促进风险防范的常态化和规范化。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
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对照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求,扎实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效评估,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纪委监察局(12月31日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推进源头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真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科协调推进,各科室、事业单位参与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
(三)突出重点。要在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使人财物管理权的重要部门,业务流程的关键环节,易发生“廉政与履职”的风险岗位,以及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等重点人员,切实把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融入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系统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注重实效。要防止“走过场”、“一阵风”等倾向,针对各科室、事业单位的关键环节和风险岗位的风险点所采取的各项防范措施,都要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对被确定或查找出的廉政与履职风险点,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避免不切实际的现象发生,以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具有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