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黎远征同志调任交通能源科科长;
何国雄同志调任投资科科长;
林焕光同志调任社会发展科科长;
陈启生同志调任重点项目科主任科员,主持科室全面工作;
陆小敏同志调任价格检查分局科员;
陈洁瑜同志调任社会发展科工作人员;
李金星同志调任医改办工作人员。
请以上同志于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