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张华景同志挂职的通知》(江组干〔2012〕68号)及局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张华景同志分工如下:协助局长开展工作,督促局重点工作完成,协管产业经贸科、农村经济科。
专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