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为了促使本支部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能够切实转变作风、认真学习、遵纪守法、提高效能、服务基层和群众,更好地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如下的公开承诺:
一、承诺内容
公开承诺的内容包括理论学习、纪律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
二、实施办法
(一)在理论学习方面
要自觉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服务。
(二)在纪律作风方面
要按照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本局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强化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自身要做到自觉遵守作.息制度、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对企业和群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高效办事,不冷漠待人、不推诿扯皮、不敷衍了事和不“吃、拿、卡、要”等。
(三)在办事效率方面
要按照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切实做到简政提速,提高办事效能,圆满完成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其他工作任务:
1、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如果符合申办条件,提交资料齐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需转报省或市政府的项目除外)办结。
2、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如果符合申办条件,提交资料齐全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需转报省或市政府的项目除外)办结。
3、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如果符合申办条件,提交资料齐全的,须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4、提前或按时完成市政府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在服务质量方面。
1、要认真贯彻执行首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办(退件)把关制、限时办结制、办事承诺制等规章制度,提高首办效率,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要严格按照我局对项目审批办事流程中的办理范围、申办条件、办事程序、提交资料、办结期限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并不断完善 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规范办事程序。
3、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廉洁自律,做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热情周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群众办事感到满意。
三、保障措施
(一)本支部要把党员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
(三)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
中共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第一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