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关于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工作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局多措并举,聚焦项目监管,积极探索思路举措,立规矩建制度,不断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和有效防控,在制度上扎紧篱笆和笼子,堵塞权力漏洞。
一是完善集体决策机制。重新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及党组议事程序,全面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规定,凡涉及资源配置的项目审批和申报分级提交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集体审定,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强化对权力的制约。
二是建立会审会签制度。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增设政策法规科,推行实施会审会签制度,凡是涉及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方式变更等事项一律会审会签,会签科室对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的规定,是否与现行文件相互抵触,是否规范、准确、恰当等进行实质性审查,以此作为互相监督、互相制衡的必要手段。文件拟稿、处理、修改痕迹,主办科室、会签科室签注意见,局领导批示意见全部完整保留存档,登记造册。
三是强化公示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形式。凡涉及项目、资金的审批事项,除涉密外全部通过政务网、互联网对外公开公示,并借助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主动推送给服务对象、企业及群众,对外公布派驻纪检组的举报方式,公开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全面推行阳光政务,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是加强跟踪监管。积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成和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重点项目管理等电子平台,切实加强后续管理,使项目始终处于可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