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外〔2020〕30号
各市(区)财政局: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现将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粤财金〔2020〕2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工作是落实中央和省规范发展PPP模式的重要举措,请各市(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有关要求,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行业、本领域核心绩效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具体标准,合规履行预算编制、申报和执行程序;项目实施机构要在项目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并对PPP项目实施规范性、财政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各参与方应加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监督,清晰界定权责边界,必要时可引导和规范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加强职业质量监督管理,坚持科学规范、公平有效原则,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
二、按效规范安排财政资金
各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合理安排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要与当年运用补贴支出完全挂钩,使用者付费PPP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当年收益挂钩。对于绩效评价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及时安排相应支出;对绩效评价不达标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扣减相应费用或补贴支出;对无绩效考核机制的PPP项目,不得安排财政资金。
三、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各市(区)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实施机构及咨询机构依托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切实做好PPP项目信息公开,推动PPP项目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并及时更新PPP项目绩效管理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PPP项目信息公开质量和透明度。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粤财金〔2020〕20号)
江门市财政局
2020年5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路事务中心。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