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法〔2018〕1号
各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财法〔2014〕50号)等相关规定,经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江门市市直2017年第三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4家)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2016年通过(10家)
江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江门市医学会
江门市创业投资协会
江门市勘察设计协会
江门市电力行业协会
江门市新生代企业家商会
江门市电机工程学会
江门市药学会
江门海洋协会
江门市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
2017年通过(4家)
江门市中医药学会
江门市戏剧家协会
江门市规划协会
江门市家用电器商会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江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市档案局。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