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急
江财综〔2022〕7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蓬江区、江海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部分国家商品储备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粮食直属库、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印发
加 急
江财综〔2022〕70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蓬江区、江海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落实部分国家商品储备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江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粮食直属库、市粮油储备调剂有限公司。
江门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印发